2006年10月2日

我是清白的

楓葉國的移民局在最近,趁我們正為那個名宅忙得團團轉的這個節骨眼,也來湊熱鬧要我們在限期內去體檢以及申辦良民証。

所謂的良民証就是在該國的警察單位裏查無犯罪記錄的一個證明。對於警察局而言,這不過就是下一個資料查詢的指令,查一下該位老百姓有沒有作姦犯科的紀錄。

國內的良民証我們已經在提出申請表時去辦過一次了,這會兒還要去補上回証明的時間點到現在的期間我們依然是善良老百姓,也就是說還要再給警察局一次機會賺死老百姓的錢...

而更麻煩的是,由於我曾經到那個號稱日不落國的島去放洋了一年多,我也得去跟日不落國的警場申請證明我在放洋期間並沒有在人家家裏撒野...

於是我們收到了代辦的老先生寄來的一疊從網站上印下來的資料,然後只隨手在資料上塗了些鬼畫符,就要我們自己去跟"蘇格蘭警場"申請。蘇格蘭警場?這位老先生是電視看太多嗎?我那一年都是待在英格蘭南部咧,蘇格蘭還是更早一些去觀光個兩天,蘇格蘭會有我的資料才有鬼。

而楓葉國移民局的網站上是指示要去跟Metropolitan Police要表格及指示,但我又不住在大倫敦區,是不是該向Sussex地區的警場詢問咧?這會兒這些指令我是愈看愈迷糊,要喬哥哥去跟老先生再問個清楚,畢竟他收了我們的顧問費,不是該提供諮詢嗎?

但喬哥哥問過後在MSN上的回應一副那老先生也不清楚的樣子,我還真的開始覺得肚子裏有一把火要燒起來了,到底給的顧問費是幹嘛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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